蚌埠国钛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氯化法制备金红石型纳米二氧化钛项目(南厂区)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公示本公示
发布时间:
2026-10-16
1、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信息公示说明
蚌埠国钛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在实际建设生过程中,生产工艺与设计有所偏差,同时经调研,综合考虑市场需求、生产成本及环境风险,蚌埠国钛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调整了部分生产工艺,并对厂区部分环保工程进行调整,在原有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上,新增环境保护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镁、钛冶炼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蚌埠国钛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蚌埠国钛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氯化法制备金红石型纳米二氧化钛项目(南厂区)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现将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公示本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蚌埠国钛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7730062367
3、项目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安徽皖欣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62611236
附件:1、蚌埠国钛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氯化法制备金红石型纳米二氧化钛项目(南厂区)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公示本
公众可通过本链接下方附件查询或下载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81x2iiHeXjObklqwUvfrQ 提取码: m9p4
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可联系建设单位至其办公场所查询纸质版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蚌埠国钛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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