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鼎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再制造铝灰渣循环利用项目 (第一阶段)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24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安徽鼎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已参照相关文件编制《安徽鼎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再制造铝灰渣循环利用项目第一阶段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现将分析说明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变动情况
根据《安徽鼎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再制造铝灰渣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项目拟建设“铝灰提铝生产线”和“二次铝灰湿法利用生产线”各一条,根据已批复环评,项目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首先建设“1条铝灰提铝生产线”,建设期约6个月,建设完成投产后,第二阶段启动建设“1条二次铝灰湿法利用生产线”,建设期约6个月,项目建成后总体可年无公害化再生循环利用铝灰10万吨。2025年6月,项目开工建设,并于2025年10月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建成。
安徽鼎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一阶段实际建设中涉及总平面布置变化、生产和储存能力变化、部分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变动、废气排放口变化、废水去向发生变化,主要包括:
(1)总平面布置变化
成品仓库和一般固废仓库位置由1#厂房调整至2#厂房内;化验室位置由2#厂房调整至3#厂房6楼;危废暂存库、化学品仓仓库位置在2#厂房内调整。
(2)生产、处置及储存能力变动
项目在第一阶段熔化工序原料增加产品铜、产品硅,铝灰处置量不变,产品规模增加量未超过30%,产品质量标准执行《铸造铝合金锭》(GB/T8733-2016);2座原料铝灰仓库(7934m2)变动为1座铝灰渣原料仓库(4200m2)和1座二次铝灰暂存区(1500m2),成品仓库储存面积由1567.5m2减小至800m2,对应储存能力较环评及批复下降。
(3)生产工艺和原辅料变动
项目第一阶段取消铝灰颚式破碎工艺;实际建设了3座18m3和1座15m3的冷却循环水池,铝锭铸造成型由间接循环冷却调整为直接冷却。项目在第一阶段熔化工序原料增加产品铜、产品硅,生产工艺、原辅料变化未新增污染物种类,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
(4)环境保护设施变动
化验室废气排气筒由共用(原环评中为实验室废气和二次无害化处理工艺中二次铝灰中卸料、筛分吸铁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处理后经同一根排气筒排放)调整为单独排放,新增实验室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在第二阶段未投运前,第一阶段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冷却循环水池补水,生产废水不外排。
2、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根据分析,变动后,项目的性质、处置规模、地点未发生变动,项目产能、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变化情况均属于非重大变动,项目变动后污染物浓度、总量达标排放均可行,变动后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未发生变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安徽鼎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再制造铝灰渣循环利用项目第一阶段变动可界定为非重大变动,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会发生变化。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鼎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方式:15655158423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本次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乳泉路与石泉路西南角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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