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聚焦| 快戳!皖欣环境一站式助您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7-11
根据生态环境部与财政部发布的《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的通知》,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的管理范围包括: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及农村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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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资金:以大气污染物减排为主要目的,实施主体可以为企业或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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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壤及农村资金:多为区域性质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主体多为政府部门。
今天重点给大家介绍的是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申请↓↓↓
申报入库的项目应以“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任务为重点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等重点任务相衔接,能够实现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精准支撑,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协同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大气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建设,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项目类型包括燃煤污染控制、锅炉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相关的项目等。
(一)项目要求
1.项目成熟度高、技术路线科学、环境效益良好、主体工艺成熟高效、绩效目标可量化考核,项目建成可持续运行等。
2.项目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或价格补贴。
3.未完工项目。
(二)材料要求
1.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申请表。
2.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
工程类: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及其批复、备案文件;
能力建设类:实施方案批复文件;
淘汰补贴类:政府或主管部门有关工作方案或计划;
其他类:列入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须有项目清单。
3.项目环保投资预算清单、项目合同等。
4.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5.2020年2月以来无严重环保失信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证明。
(三)不予入库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项目总投资应大于200万元。
2.治理类项目要求申请资金比例不高于50%。
3.成功入库的申请项目,资金下达后,不可用于购买服务、租赁场地仪器。
4.企业环保信用评级为红色或黑色的,不予审核。
中央项目储备库申报管理系统全年开放,做到“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生态环境部每年4月15日前和9月15日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项目入库集中审核。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会在生态环境部集中审核前对在库项目进行集中审核。
皖欣环境在省内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申请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及技术实力,可协助各申报主体单位完成一站式项目资金申报服务。
业务咨询:13965044544(叶)
19966508111(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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