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合淮合作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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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1、规划名称
《合肥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合淮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
2、规划期限
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3、规划范围
合淮合作区位于寿县刘岗镇南部,北至幸福大道以南,西、南至高刘街道和刘岗镇边界、东至吴山镇和刘岗镇边界,总面积20.53平方公里。
4、发展时序
合作区规划区内目前用地范围内尚未形成路网,规划合作区从空间上由南向北发展,近期至2025年:实施范围为机场北路以南至刘岗与高刘边界区域,总面积约5.97平方公里,重点实施蔚来汽车产业园二期、三期,以及机场北路、兴业大道等主次支道路网建设。
远期至2035年:实施合作区其他区域,即机场北路以北区域,总面积14.56平方公里,重点实施北侧工业组团和科创谷。
5、评价主要结论
合肥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合淮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合作区规划与《安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规划》、《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2019-2050)》、《淮南市“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寿县刘岗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等均具有较好的协调性与一致性。规划方案得到当地公众的普遍支持,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以接受。
合作区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基本合理,用地布局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有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本次评价对合作区规划的规划期限、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用地布局、基础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建议,合作区的发展过程应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总体而言,本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合肥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合淮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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