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评编制项目

2008年6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08]59号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建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工业园区)的批复”,同意筹建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工业园区),选址于大渡口镇,由东至、石台两县共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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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大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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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概要

  2008年6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08]59号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建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工业园区)的批复”,同意筹建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工业园区),选址于大渡口镇,由东至、石台两县共同开发建设。规划面积按15平方公里控制,大力发展轻纺、农副产品加工、电子、机械制造、现代物流业等。

  2009年6月,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本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文件,开发区规划范围分为东部工业片区(简称“东区”)和西部工业片区(简称“西区”)两部分,总面积15.38平方公里。其中,东部工业片区位于大渡口镇东部,四至范围为:西至安景高速,东至防洪堤,南至规划城镇外环线,北至长江岸线,面积12.49平方公里;西部工业片区位于大渡口镇西部,四至范围为:西、北至长江岸线,东、南至规划城市干道,面积2.89平方公里。开发区重点发展轻纺、农副产品加工、电子、机械制造、现代物流业等类型产业。

  2018年,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核准面积323.76公顷,主导产业轻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

  由于近年来开发区所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区域经济和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为进一步协调开发区与周边地区的发展,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受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次规划主导产业为“绿色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机械制造”。

  规划范围:东至仙寓山路,南至沪渝高速路,西至安景高速,北至长江江堤。

  规划面积:规划面积3.24km2。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重点

  (1)主要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预测分析等,分析规划区环境现状及成因,论证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等的合理性,分析规划实施后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适宜性、生态环境影响等,为实现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工业园区)及其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方案等,本次评价全过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2)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的重点包括资源生态环境现状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承载力、生态适宜性及影响分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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